新 城 市 廣 場 第 3 期 基 層 部 分 為 巴 士, 小 巴, 的 士 站 , 地 庫 為 停 車 場 , 另 外 還 有 空 調 的 行 人 通 道 連 接 火 車 站 , 直 達 港 九 各 地 , 方 便 無 比 。